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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01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为促进生活服务业提质增量,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实施《关于申报2024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一、政策起草依据

  2021年6月,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指出,生活服务业面向大众,是城市基本功能,亦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统筹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2021年,商务部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对便民网点建设作出部署;2023年7月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先配齐餐饮等基本保障类业态,着力发展“一店(便利店)、一早(早餐)、一菜(菜市场等)”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也提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发展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共5个支持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1.连锁企业新建直营连锁门店

  支持新建蔬菜零售网点(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门店(含早餐店)、药店等,支持内容包括店面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等。

  2.新建或升级改造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科学合理统筹布局,提高菜品品质,支持内容包括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等。

  3.促进连锁超市发展 

  (1)支持连锁超市新建直营门店和开展农超对接建设。支持内容包括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等。

  (2)支持连锁超市采用数字化手段升级卖场,打造智慧商店。支持内容包括软硬件设备购置等。

  4.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 

  支持大型电商、连锁流通企业通过技术赋能、供应链整合、线上线下结合,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

  5.促进社区菜市场转型升级发展

  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社区菜市场以及社区菜市场智慧化建设,支持内容包括场地装修改造、设施更新、软硬件设备购置(其中信息化设备包括智能电子秤、显示屏、监控、检验仪器、无线网络等和与设备功能相关或支撑设备运行的软件)等。

  (二)支持条件和标准

  1.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3.连锁企业新建直营连锁药店、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应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果,以网点面积为依据分档奖励;

  4.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提交申报材料之日期间,且审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审定计划投资总额(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的70%;

  5.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社区菜市场项目支持上限为150万元,其他方向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300万元;

  6.为体现网点及设施已发挥效益,要求申请支持新建类资金的门店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且截至申报之日已满6个月;申请升级改造类资金的项目应在升级改造后重新经营满3个月;连锁企业新建直营连锁门店项目主体应同时满足增量发展的要求。

  (三)申报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报。由上述初审单位做好项目初审,于2024年9月30日、11月30日前分批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010-5557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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