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疫情开放后的关键之年,也是企业建设融资压力集中显现的一年。作为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我们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农产品流通协会章程,开展农产品流通领域金融服务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坚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融资速度,为协会会员企业的金融工作服务,履行委员会应尽的职能。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以“金融创新的思维、协作的文化、开放的平台、有效地服务”为基本工作原则,为会员企业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努力实现多平台共赢。
二、平稳中突破,持续推进建设融资模式创新,推进银行机构信贷融资。
(一)整合各银行机构的信贷资源,利用传统贷款模式为会员企业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为保障会员企业资金需求的持续稳定服务,委员会拟同中国、农业、建设等七家银行以银团贷款模式筹组规模达20亿元的核心区贷款,进行审批发放。
(二)全方位获取资金来源和渠道。
为尽早帮助会员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委员会与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合作模式,为企业建设获取全方位的资金来源和渠道。
(三)运用委托贷款模式为重点项目融资。
开发运用委托贷款这一金融工具,采取三方协议委托的方式,通过将资金闲置方和需求方进行对接。既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时也为会员企业匹配到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目前项目已在加速推进中,预计筹集资金10亿元,用于农产品开发,运输,供应等领域建设。
(四)利用特有区域性,开展深度合作。
委员会根据在南三环,丽泽商务区办公的地理优势,专门设立为会员服务的场地,为会员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助力会员企业及协会发展,与政府合作,探索利用结构化融资工具,开展横向及纵向的深度合作。
(五)委员会与北京农商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拟签订银政战略合作协议。
今年以来委员会与北京农商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一直在协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处于尾声阶段。签署后,两家银行承诺在未来2-3年内,为会员企业发展、建设提供专门的信贷支持和各项优质金融服务。
(六)与邮储银行举办金融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宣传活动。
委员会同驻通各金融机构以及区经信委、农委等部门,做好市银监局关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调研活动。各驻通银行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形式,为“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七)与各机构保持接洽,力求独家专项合作。
与平安银行,平安陆慧融,中关村担保,中技担保融资等机构保持良好接洽,谋求设立协会专款专项。针对会员企业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委员会与各类投资机构在融资模式创新领域深入沟通,进行探讨,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变中求新,不断引导金融资源助力。
引导、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能力,深度开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的作用。尤其在助力会员企业发展、产业运营等方面,挖掘更多的可用资源。侧重引导金融机构为“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切实服务和帮助,不断为协会和会员企业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四、“专人专管”支持“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
委员会发挥其支持“三农”及中小企业的作用,做好公司政策解读工作,仔细梳理工作台账,做到每个公司都有一份专门台账,同时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工作。
五、针对未来工作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委员会将紧紧围绕协会及会员企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
在目前的金融管理体质下,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政策等金融资源集中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内。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是实现银政“合作共建、优势互补”的重要途径之一。 跟踪好北京农商行、兴业银行、国开行等已与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 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同时,加强与证券、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在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二)积极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金融领域。
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长远大目标。关注社会动向,关注信贷政策的收紧,认清政府从银行机构获取大规模、低成本贷款资金的难度。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委员会建设,是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的有效路径。
(三)帮助重点企业上市。
推动企业上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区域发展形象的有力抓手。我们将尝试选取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在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规范运作、积极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努力为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资金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中关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等板块上市融资工作,提升企业发展实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